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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6月20日至7月21日受理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加快构建具有中国气派、山东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1.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继续设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发挥学科优势,结合山东实际,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加强对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深入系统地梳理和分析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理基础、逻辑体系和方法论意义,努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要特别注重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八个如何”、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三个如何”、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五个如何”的研究,为发展繁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贡献。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
3.为深入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继续与山东社会科学院设立“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项目选题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立足我省省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将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的名义,及时向省领导报送。项目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社科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研究或者教学人员均可申报。本项目同时作为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资助项目,研究和经费开支等日常管理工作按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本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9万元,一般项目为3万元。资助经费按科研经费、精品报偿的形式分三批次拨付,立项后首次拨付总额1/3的科研经费,结项合格后第二次拨付总额1/3的科研经费,如果是对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再以精品报偿的形式拨付经费总额的1/3。项目结项完成时限为2018年9月底。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项目阶段性成果以及最终成果均需注明“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字样。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时,需附送至少一篇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字数为5000字左右,适合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参阅的对策性建议一份。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正省级领导批示或两个副省级领导批示、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直接予以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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