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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竹如:投身革命,用笔杆作枪杆

          徐向前题词称赞他是“我党宣传新闻战线上一位杰出的组织者和活动家”。投身革命数十年,他将笔杆用作枪杆,为山东根据地的新闻宣传和民主政权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他生前经常说:“一张报纸胜过一发炮弹。”他就是李竹如。

          李竹如是山东利津县人,先后在山东省立第四中学、南京东南大学附属中学和济南正谊中学读书,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辗转南京、济南、上海,先后参与创办了《竞进》《今报》《新亚日报》《文化报》,在舆论宣传阵地同敌人展开斗争。

          1937年8月,李竹如从上海到达八路军总部和中共中央北方局所在地——山西,任《中国人报》社长兼总编辑,后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机关报《新华日报》华北版副总编辑,继续通过报刊宣传和动员群众进行抗战。1939年5月,他随徐向前、朱瑞回到山东。

          1940年春,李竹如担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宣传部部长、大众日报社管委会主任。他以坚定的党的立场和清晰的新闻理念主导办报,在9月1日发表的文章《光荣的历史与光荣的任务——为九一记者节而作》中,他明确指出,“历史上从来没有无立场的报纸,也从来没有无立场的新闻记者,‘抗战和进步’应当成为今天中国新闻记者所共有的立场。”

          从1939年到1941年,李竹如在《大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12篇,共计8万多字。他认真抓编辑、记者队伍建设。在极端困难的战争环境中,《大众日报》成功完成了“联合大会”“皖南事变”“减租减息”等重大报道。为了解决敌后报纸的发行问题,他带领大众报人创造性地建立了战时邮局三位一体的体制,开辟了冲不散、打不断的千百条邮路,发挥了党报的巨大威力。《大众日报》成为山东抗日根据地最有影响力的党报。在创刊一周年之际,毛泽东特地用电报发来贺词。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李竹如身兼数职。先后担任中共山东分局民运部长、政府工作部长、山东参议会秘书长、中国青年记者学会山东分会理事长、新华社山东分社第一任社长等职。1940年11月,李竹如组织起草的《山东省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讨论通过,其中《人权保障条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人权保障条例。1941年12月,李竹如接任省战工会秘书长,主持省战工会日常工作,并负责滨海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

          1942年秋,日军对沂蒙山区抗日根据地进行拉网式大“扫荡”,11月2日拂晓,山东省军区和政府机关被包围在沂水县对崮峪。战斗十分惨烈,在突围中,李竹如壮烈牺牲,时年37岁。

          (□王凤霄 赵琳)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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