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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定和落户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省级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聊城:“黄金15条”力促农业科技创新
□记者 高田 报道
本报聊城讯 记者从聊城市政府获悉,为加快聊城市农业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效率,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聊城市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5条,在种业创新、组建创新团队、标准化创新、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
在激发农业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方面,充分下放农业科研院所自主权,支持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取得收入,鼓励农业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挂职。 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认定和落户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200万元奖励,省级平台给予一次50万元奖励。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每新建一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园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建设“市县乡企”农业科技网络,创新科研项目管理。
在推进农业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方面,支持种业创新,组建全市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每个创新团队每年支持10万元。推动农业标准化创新发展。为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环境,《意见》要求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创新农业科技发展金融服务,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宣传引导,健全科技创新协同机制。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