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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40多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基层群众的积极探索,是我们改革创新的重要依据和力量源泉。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创新性举措,广大农民群众是拥护的、赞成的,这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治理,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中一定要更加注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群众之中蕴藏着无限的创造伟力。当年安徽小岗村村民“包产到户”的探索,直接推动了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重大变革;山东的“诸城模式”“潍坊模式”“寿光模式”等,在全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中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要注重激发群众的创造积极性,让各种创新活力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竞相迸发,形成“众人拾柴”的强大力量。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要善于发现总结来自于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各级要主动问计于民,善于运用群众的智慧推动工作。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生动实践中,基层群众创造了很多成功范例,积累了丰富经验。比如,章丘的三涧溪、兰陵的代村、沂南的朱家林、沂源的朱家户等,在规模经营、开展土地流转、组织联建等方面,都有一些创新性做法,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要深入总结提升,用以指导实践。
群众路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法宝。“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我们坚信,齐鲁儿女一定能用智慧勤劳的双手,建设美丽宜居宜业家园,创造出乡村振兴更加美好的明天。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