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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完成,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公民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着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显着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着增强,各级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机制、科学的评价体系、严格的责任落实机制基本形成。
二、突出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创新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教学内容,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在重点理论报刊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努力让全省公民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注重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精神的宣传,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在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门课程,着力推动民法典成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
(四)深入宣传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我省“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国家统一、反恐防恐、民族宗教、消防、人防、扫黑除恶、反邪教、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
(五)切实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突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报告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鼓励各地各部门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网络平台。
(二)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推动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注重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法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着力提高日常生活中的规则意识,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抓起,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有关项目列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加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命名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加强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我省作品影响力。在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和“泰山文艺奖”评选中鼓励更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参评。结合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4+1”工程和重点选题资助计划,鼓励开展优秀法治题材作品创作。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每年扶持创作一批不同艺术门类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定期举办山东省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大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深入挖掘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深挖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法治理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打造齐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底蕴,推动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加强对齐鲁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探索建立我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四)推进法治文化国际传播。把法治外宣作为法治文化建设重要内容,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我省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积极对来鲁、在鲁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的能力,推动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二)推进各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动各行业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加强“法律进网络”工作,重点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形成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大力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增强网民法治意识。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研究评估工作。
六、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在立法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度,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制度机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特别是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要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落实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集聚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工作从业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以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等优秀法律人才加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履职培训力度,发挥其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激励嘉许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社会普法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科学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充分发挥齐鲁普法网、“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普法矩阵作用,鼓励各级各部门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搭建“互联网+”普法平台。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健全合作机制,促进各大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等,扩大传播覆盖面。
七、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一)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测评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工作制度。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三)强化普法工作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着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人员、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省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鼓励、支持对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的认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普法工作经费标准。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普法工作评估检查。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建立健全我省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级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金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