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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药监局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山东成为首个出台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省份。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于涛介绍,近日,省药监局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文共七个部分、三十条。
《措施》从源头治理破解中药质量难题,聚焦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在标准建设方面,已着手修订《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并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创新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用高标准倒逼中药材产业提档升级。
同时,《措施》还吸收企业、协会、专家等社会各界多方面的意见建议,解决了中药饮片在扩大生产、产地一体化发展、仓储及流通等方面的政策难题。比如,将专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的仓储面积确定为3000平方米,鼓励其向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这一政策将有利于我省中药饮片流通行业的发展。
《措施》一方面鼓励探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的研发创新、品种培育、品种保护;另一方面持续加大中药监管力度,改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我省在中药检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慧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快建设全省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平台,鼓励生产和使用小包装赋码中药饮片,实现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