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珑,男,1958年9月出生,曾任职济南电视台影视译制中心任主任;1995年成立山东嘉宏影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2000年成立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至今;高级编辑;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济南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
李珑从事广播电视事业以来,已逐步形成自己的创作风格,创作的电视剧作品收视率高、社会效果好、党委政府满意,还在全国及省的评奖中取得好的成绩。因为他深深的知道作为民营公司,在创作上只有把一部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制作出一部上乘之作。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从而制作出一部又一部深受观众喜爱并且获得不同奖项的作品。具体获奖如下:
(一)中国电视金鹰奖:
2012年9月,他创作、制作的三十三集电视剧《北方汉子》荣获第26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中国电视金鹰是中国电视界的最高奖,也是山东民营文化企业第一次获得这个等级的奖项。
2008年8月,李珑创作的三十一集红色经典电视剧《红灯记》荣获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好电视剧”奖。
2013年,创作的电视剧《热血奇侠》在26届中国电视金鹰奖长篇电视剧奖项中获得优秀电视剧奖
(二)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2012年10月,三十三集电视剧《北方汉子》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2009年10月,三十一集电视剧《红灯记》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2014年电视剧《热血奇侠》获得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三)山东省“泰山文艺奖”:
2008年9月,三十一集红色经典电视剧《红灯记》获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山东省首届“泰山文艺奖”。
(四)山东省电视艺术“牡丹奖”:
2008年3月,三十一集红色经典电视剧《红灯记》获山东省第二十届电视艺术“牡丹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
2011年4月,三十三集电视剧《北方汉子》获山东省第二十三届电视艺术“牡丹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
电视剧《热血奇侠》获得山东省第二十三届电视艺术“牡丹奖”长篇电视剧类一等奖等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