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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文化名家工程是全省宣传文化领域高端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旨在选拔扶持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端人才,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提供资助,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更多优秀团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推动全省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齐鲁文化名家工程每4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20名。推荐人选应政治意识强、思想素质好,专业造诣深、业务成就大,知识层次高、社会影响广,在一线工作,在全省、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年龄不超过58周岁。获得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入选齐鲁文化英才工程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有本人率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的,可优先推荐。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齐鲁文化名家的选拔、培养、资助、奖励等。对每批齐鲁文化名家连续资助4年,共安排专项经费800万元,从中一次性给予每位齐鲁文化名家工作津贴10万元;对齐鲁文化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着等提供资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齐鲁文化名家给予奖励。齐鲁文化名家所在地方和单位,给予本人及其团队相应的配套经费,为其工作、科研等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保障。
该工程自2013年开始实施,已选拔首批20名齐鲁文化名家,其中1名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李俊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