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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国门”警地联创联建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文旅系统将与边防检查系统合作,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领域,打造中外文化交流互动新窗口。
根据《意见》,山东各级文旅部门将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设施,免费向该省边检民警开放。在具备条件的驻地边检机关设置基层服务点,协助驻地边检机关构建规模适当、经济适用、特色鲜明的阅读场馆设施。针对口岸人员特点,搭建“齐鲁国门”数字网络文化信息共享平台,设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品、山东特色旅游等文化资源库,为该省边检民警和口岸出入境人员提供数字文化产品服务。
《意见》提出,山东将以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口岸为试点,在执勤现场边检限定区域、机场候机厅等场所,建设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打造“国门文化驿站”、齐鲁文化体验馆等场所。聘任地方文旅部门专业人员,作为口岸文化推介专职人员,将山东口岸打造成“齐鲁文化走出去”的桥头堡。
《意见》同时明确,山东计划在实施重大文艺创作工程和举办重大文艺演出时,将边检机关纳入工作范围。密切警地各类文艺团体合作,每年联合举办文创大赛,深入挖掘创作优秀边检文艺作品。探索文化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各类文化馆(站)通过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等活动,帮助边检机关培养音乐、美术、书法等各类文化骨干。全省边检机关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文艺团体开展的文化服务。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